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减负”的若干规定,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问题,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11周(4月16-20日)。
二、检查内容:见附件1、附件2。重点检查各校执行省厅“减负”文件规定的“六个严格”情况。
三、检查形式:现场查看、听取校长汇报、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四、检查组人员:
第一组:组长:王 颖 成员:李隆夫 冯 艳 章明璋
检查学校:永中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组:组长:黄丽秋 成员:徐腾跃 郑笃达 陈 洁
检查学校:状元街道、蒲州街道、瑶溪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
附件:
1.《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委《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温教中〔2012〕24号)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2〕101号)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减负 专项检查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