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支部(党总支):
现将《关于实施“摸底分类大排查”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3月22日
关于实施“摸底分类大排查”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摸清我区教育系统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全面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现根据区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发〔2012〕10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活力提升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温组发﹝2012﹞7号),就实施“摸底分类大排查”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组织发动所属基层党组织入手,对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及时进行分类定级。
二、主要内容
1、开展自查。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工作部署,通过采取召开党员会议的形式,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重点围绕“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对自身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我检查。每个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查找问题,至少提出1条以上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或意见建议,为下步制订务实管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奠定基础。自查结果要以报告的形式于3月28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政工科。
2、走访调查。在基层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教育局党委将通过实地察看、检查工作台账、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所属各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一次走访调查,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摸清实情。其中问卷调查面要达到100%。
3、分类定级。根据“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对照各类基层党组织的分类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按“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党委评定”的工作程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评分,其中90分以上为“五星”,80-89分为“四星”,60-79分为“三星”,60分以下为“二星”。以此为基本依据,结合走访调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科学评估,归类定档。
4、改进提高。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改进提高的主要方向和具体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党组织对本次“摸底分类大排查”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党组织的组织设置、领导班子、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和作用发挥以及党员队伍等状况进行自查,确保上级党委摸底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2、按时完成任务。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专人负责,要统筹安排工作,精心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台账,迎接上级党委人员的检查。
3、强化督促检查。为及时掌握调查实施情况,区委组织部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组织实施“摸底分类大排查”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事后抽查。同时,根据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附:1、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1)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2)社会组织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2、《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发〔2012〕10号)
3、《关于开展“活力提升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温组发﹝2012﹞7号)
附件1:
(1)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自查分 |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2)党组织书记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情况;(3)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及按期换届情况;(4)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情况;(5)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 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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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思路 (10分) | (1)党建工作是否有明确思路;(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情况;(3)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 没有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落实不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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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10分) |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3)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况;(4)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5)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情况;(6)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 |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1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3分,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2分,多于1名的酌情加扣;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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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阵地 (10分) |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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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机制 (10分) | (1)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2)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 机关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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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20分) |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3)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单位文化是否有特色;(5)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6)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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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 (25分) |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2)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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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二星”: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2)社会组织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自查分 |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 (1)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情况;(2)民主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3)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及按期换届情况;(4)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情况;(5)抓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情况;(6)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情况。 | 没有配备党组织书记或党组织书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15分;连续6个月不组织党组织活动的扣5分;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扣3分;班子不团结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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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思路 (10分) | (1)制定党建工作思路、年度计划情况;(2)结合社会组织中心工作和创新活动载体情况;(3)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 党建工作无计划的扣5分;与社会组织中心工作结合不紧的扣2分;没有定期总结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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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10分) | (1)坚持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党费缴纳等制度情况;(2)建立党组织班子参与社会组织重大决策制度情况;(3)建立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情况;(4)建立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工作制度情况;(5)建立党组织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6)建立党员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制度和党内关爱制度情况。 | 每1项未建立或未落实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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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阵地 (10分) | (1)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备情况;(2)活动场所使用情况。 |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扣1-3分;活动场所使用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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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机制 (10分) | (1)党建活动经费落实情况;(2)党务工作力量配备情况;(3)党组织书记待遇落实情况。 | 活动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扣3-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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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20分) | (1)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情况;(2)开展“诚信服务先锋”行动,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情况;(3)建设先进社会组织文化情况;(4)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情况;(5)引导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情况;(6)党建带群建情况。 | 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5-10分;“诚信服务先锋”行动未开展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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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 (25分) | (1)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在社会组织中的威信;(2)党员在社会组织中的形象;(3)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 根据群众测评结果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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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二星”:近一年来没有开展党组织活动的;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有重大违纪违法的;社会组织参与非法政治活动,并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文件
温组〔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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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活力提升工程”建设
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在我市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期,这不仅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难得契机,更是凝聚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共建“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有力举措。现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基层组织建设年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心组织“活力提升工程”建设,突出“社区化改革、集成性服务、统筹式发展”的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充分挖掘和有效整合组织资源,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全力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力争在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保障机制、场所场地建设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主要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基层组织的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体制机制得以完善,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深化,社区化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二是党员干部队伍的活力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基层工作的活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的手段更加科学,服务发展的资源更加优化,服务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营造出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举措
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对照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坚持以“活力提升工程”建设为总抓手,精心设计载体,认真抓好落实,及时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重点实施以下七大系列行动:
1、实施“摸底分类大排查”行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和 “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以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委老干部局为牵头单位,对全市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一次走访调查,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各牵头单位要对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分类定级标准,对各所属基层党组织按“先进、一般、后进”档次实行分类定级。其中农村和非公有制企业要按5%左右的比例倒排一批后进党组织。
2、实施“后进集中整治”行动。要根据摸底排查、分类定级的结果,在抓好“巩固先进、推动一般”的同时,着重组织开展后进党组织集中整治。要针对后进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通过综合采取思想教育、组织整顿、纪律处分、司法处理、行政处罚等措施,因地制宜、一事一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集中整治。特别要总结提炼近几年来后进村集中整治的经验做法,依照“分类建设、动态管理、形成机制”的方法,研究完善后进党组织预警防瘫、跟踪分析、定期督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机制,提升集中整治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全市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率须达到90%以上。
3、实施“深化农村转并联改革”行动。要在2011年实现农村新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围绕“专职化、扁平化、实质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切实做好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第二年抓深化”工作,把城乡新型社区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坚持重心下移,配强社区工作力量,确保农村新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率100%,其他专职人员按需配备率80%以上;逐级压缩基层管理层级,及时撤销镇下属办事处,促进行政村向强化经济功能转变,基本实现镇(街道)、社区两级管理,确保基层社会管理扁平化率90%以上;落实“上放下提”,进一步做好事权调整下放和各类资源集中投放的承接工作,构建起以社区为基础平台,集政府公共服务、市场主体商业服务、社会组织非营利性服务和志愿组织互助服务于一体的基层服务体系,并通过开展“社区文化节”等各类载体活动,力促“联居又连心”;合理确定农村新社区机构的职能和职责边界,不断探索完善社区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工作运行机制;积极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设计开发社区服务应用软件,实现县、镇、社区三级审批联网和同城办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流转,提高办事效率。
4、实施“社区化党建全覆盖”行动。要依托城乡新型社区建设,按照“组织联建、资源共享、党员双管、活动齐抓”的要求,把社区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单元,突破所有制类型和单位界限,整合行政村、两新组织、其他入驻单位党组织等相关资源,积极探索以新型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单位党组织为基础、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化党建工作新体系,从而打造出具有温州特色、走在全省前列的城乡统筹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各县(市、区)要选择1-2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6月底前完成,并及时进行总结。以此为基础,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研究制订全市统一的社区化党建工作标准,全面铺开社区化党建达标创建工作,力争在今年实现社区化党建工作全覆盖,从而把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扩展到全市城乡和各类基层单位。要以“点上出经验,面上求突破”为要求,坚持有选择性地扶持培植、有重点地规范指导和有针对性地创新提高,拟在全市创建社区化党建示范点80个,其中市本级30个、县级50个。
5、实施“基层干部素质提升”行动。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年内对所有基层干部普遍轮训一次,其中农村基层干部轮训率要达到90%以上。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管理集中培训,新任党组织书记在半年内要完成任职培训。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要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市里着重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和重点农村新社区、村、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的学习培训,其余基层干部由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自行组织。
6、实施“各行各业争旗创星”行动。要按照“分类树标杆、统筹抓争创”的思路,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组织开展“对标定诺”和“创标践诺”,营造互看互学互比的浓厚氛围。在农村,全面推行以“三制、三定、三教育,两下、两集中”为主要内容的“文建明工作法”,规范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运行机制。以此为龙头,通过实施农村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和“双培双带”等措施,把争做“新农村建设先锋”落到实处。在两新组织,要在抓好“活力和谐企业”和“双强争先企业”评选表彰的基础上,突出党组织实质作用发挥,引入IS09000标准理念,开展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建强、发展强”评估体系,确保“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在其他领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各类单位要结合实际业务工作深入推进先锋创建活动,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着重围绕“三亮三比三评”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在党的十八召开前,各县(市、区)都要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过硬可学管用的党建创新品牌和示范点。
7、实施“优化运转保障机制”行动。各地各单位要以“确保有效运转”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要在完善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全面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三级联述”要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三级联评”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三级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在公开党务、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内关爱等方面实现规范化、长效化。要在充分发挥各级党代会代表作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抓好党代会代表活动“五项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党代会代表提案、提议和询问工作。要在建好用好活动阵地上下功夫,着重加快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和户外远教广场建设,并对全市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抓好活动场所整合、服务功能配套完善和达标创建工作。要在落实保障经费上下功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合理确定并落实其他村干部报酬待遇。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问题。
三、方法步骤
全市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深入调研,精心部署(2012 年2月至 3月中旬)。主要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展开调查研究,并结合上级相关部署和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研究提出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工作安排,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领导责任。3 月 10 日前,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牵头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全面实施,扎实推进(2012 年 3 月至 11 月)。主要是对照“活力提升工程”明确的重点任务,以及各地各单位研究制订的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倒逼机制、督查机制和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强化工作调度,抓好督查指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
3、认真总结,完善机制(2012 年 12 月)。主要是各县(市、区)委、市直牵头单位党委(党组)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落实领导职责,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真正做到工作要求要高、措施要细、办法要多、程序要严、效果要好。
1、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顺利推进。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2、着力解决难题。在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中,要始终坚持把“办实事、解难题”摆在突出位置。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选择一批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联系人,帮助基层党组织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基层党组织要抓住机遇,从实际出发,针对问题和不足,分清轻重缓急,设定量化目标,实行项目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3、抓好督导考评。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经常性的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的个别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检查的情况将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2012 年底,将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和活动期间督导组的督促检查情况,结合党建工作考核,一并对各地各单位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和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等手段,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各行各业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特别注意选树党员身边的先进典型,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2月28日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2年2月29日印发 |